夏季高溫炎熱
群眾聚會聚餐娛樂活動增多
酒駕、醉駕風險隱患突出
部分駕駛人心存僥幸
酒后駕車上路
將交通安全視為兒戲
近日,張家口交警支隊宣化大隊交警在宣化區府城南大街南門樓路段開展酒醉駕交通違法查處時,一輛小型轎車駕駛人因有酒駕嫌疑被執勤交警查獲。
在執勤交警準備對駕駛人穆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時,穆某情緒開始產生波動,在現場哭鬧、訴苦、求情,始終不配合檢測。同乘的妻子也在現場大哭,后悔沒勸阻丈夫酒后駕車的行為。
經抽血檢測,駕駛人穆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89.89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對其處以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醉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酒駕醉駕的危害
1、判斷和操作能力減弱
飲酒后,人對聲音、光線等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無法準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2、觸覺能力降低
飲酒后,人的手、腳觸覺能力會大大降低,可能導致駕駛人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3、容易心存僥幸
一些駕駛人認為“不會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還有駕駛人認為“就開一小段沒事”。但誰也無法預料危險的發生,喝酒不開車是駕駛人應當具備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識。
張家口公安交警提示
道路千萬條 安全第一條
希望廣大駕駛人牢記
生命只有一次
酒駕不可“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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